2024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技术方案
来源: | 发布者:黑龙江省兽医协会 | 发布时间:2024-03-19 | 82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全面做好2024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严格规范免疫技术操作,确保强制免疫效果,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疫苗选择

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H5-Re14+H7N9 H7 Re4株)或(H5N2 rHN5801+rGD59株,H7N9 rHN7903株),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建议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H5N8 H5-Re14+H7N9 H7-Re4株)。

(二)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三)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一次,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品代肉鸡、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初免后间隔3~4周加强免疫。

鹌鹑等其它人工饲养的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家禽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或野禽栖息地周边养殖场有暴露风险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四)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按照GB/T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推荐的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试验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免疫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⁴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口蹄疫

(一)疫苗选择

选择与本地流行毒株抗原性匹配的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建议使用猪口蹄疫○型灭活疫苗、猪口蹄疫○型合成肽疫苗、牛羊口蹄疫○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二)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三)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情况,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之后每间隔4~6个月进行加强免疫。

2.散养户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

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

(四)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按照GB/T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推荐的ELISA方法检测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方法检测抗体。

2.免疫效果评价

猪免疫28天后,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三、布鲁氏菌病

(一)疫苗选择

选择使用布病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

“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建议使用布病活疫苗(S2株)。

(二)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产品说明书操作。

(三)推荐免疫程序

1.规模场

牛在3-8月进行免疫,羊在3-6月龄进行免疫。

2.散养户

春秋季对未免疫牛羊进行集中免疫。

(四)免疫后抗体转阳率的测定

检测的血清抗体水平与免疫保护效果无直接相关性,抗体检测主要用于评估免疫后抗体转阳率。按照GB/T18646-2018《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推荐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ELISA方法检测抗体。可在免疫后4周内测定抗体转阳率。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